《琵琶行》是唐朝詩人白居易的長篇樂府詩之一。作于元和十一年(816年)。此詩通過對琵琶女高超彈奏技藝和她不幸經歷的描述,揭露了封建社會官僚腐敗、民生凋敝、人才埋沒等不合理現象,表達了詩人對她的深切同情,也抒發了詩人對自己無辜被貶的憤懣之情。
元和十年(815年)六月,唐朝藩鎮勢力派刺客在長安街頭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傷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嘩,藩鎮勢力又進一步提出要求罷免裴度,以安藩鎮“反側”之心。
白居易上表主張嚴緝兇手,有“擅越職分”之嫌;而且,白居易平素多作諷喻詩,得罪了朝中權貴,于是被貶為江州司馬。司馬是刺史的助手,在中唐時期多專門安置“犯罪”官員,屬于變相發配。
這件事對白居易影響很大,是他思想變化的轉折點,從此他早期的斗爭銳氣逐漸銷磨,消極情緒日漸增多。
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天,白居易被貶江州司馬已兩年,在潯陽江頭送別客人,偶遇一位年少因藝技紅極一時,年老被人拋棄的歌女,心情抑郁,結合自己路途遭遇,用歌行的體裁,創作出了這首著名的《琵琶行》(原作《琵琶引》)。
作者簡介白居易(772年—846年),字樂天,號香山居士,河南新鄭人。唐代現實主義詩人。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后遷任左袷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張嚴緝兇手,因越職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歷任杭州刺史、蘇州刺史、刑部尚書等。會昌六年(846年)去世,贈尚書右仆射,謚號文。白居易詩文俱佳,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與元稹并稱“元白”,與劉禹錫并稱“劉白”,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有《白氏長慶集》傳世。被后人稱為“詩王”“詩魔”。
關鍵詞:古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