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二年,隋通事舍人鄭仁基女年十六七,容色絕姝,當時莫及。文德皇后訪求得之,請備嬪御,太宗乃聘為充華。詔書已出,策使未發。魏徵聞其已許嫁陸氏,方遽進而言曰:“陛下為人父母,撫愛百姓,當憂其所憂,樂其所樂。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之心為心,故君處臺榭,則欲民有棟宇之安;食膏粱,則欲民無饑寒之患;顧嬪御,則欲民有室家之歡。此人主之常道也。今鄭氏之女,久已許人,陛下取之不疑,無所顧問,播之四海,豈為民父母之道乎?臣傳聞雖或未的,然恐虧損圣德,情不敢隱。君舉必書,所愿特留神慮”太宗聞之大驚,手詔答之,深自克責,遂停策使,乃令女還舊夫。左仆射房玄齡、中書令溫彥博、禮部尚書王跬、御史大夫韋挺等云:“女適陸氏,無顯然之狀,大禮既行,不可中止”又陸氏抗表云:“某父康在日,與鄭家往還,時相贈遺資財,初無婚姻交涉親戚。”并云:“外人不知,妄有此說。”大臣又勸進。太宗于是頗以為疑,問徵曰:“群臣或順旨,陸氏何為過爾分疏?”徵曰:“以臣度之,其意可識,將以陛下同于太上皇。”太宗曰:“何也?”徵曰:“太上皇初平京城得辛處儉婦稍蒙寵遇處儉時為太子舍人太上皇聞之不悅遂令出東宮為萬年縣每懷戰懼常恐不全首領。陸爽以為陛下今雖容之,恐后陰加譴謫,所以反復自陳,意在于此,不足為怪。”太宗笑曰:“外人意見,或當如此。然朕之所言,未能使人必信。”乃出敕曰:“今聞鄭氏之女,先已受人禮聘,前出文書之日,事不詳審,此乃朕之不是,亦為有司之過。授充華者宜停。”時莫不稱嘆!
(節選自《貞觀政要·卷二直諫(附)》)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太上皇初平京城/得辛處儉婦/稍蒙寵遇處儉/時為太子舍人/太上皇聞之不悅/遂令出東宮為萬年縣/每懷戰懼/常恐不全首領
B.太上皇初平京城/得辛處儉婦/稍蒙寵遇/處儉時為太子舍人/太上皇聞之不悅/遂令出東宮為萬年縣/每懷戰懼/常恐不全首領
C.太上皇初平京城/得辛處儉婦/稍蒙寵遇/處儉時為太子舍人/太上皇聞之不悅/遂令出東宮為萬年縣/每懷戰懼常恐/不全首領
D.太上皇初平京城/得辛處儉婦/稍蒙寵遇處儉/時為太子舍人/太上皇聞之不悅/遂令出東宮為萬年縣/每懷戰懼常恐/不全首領
11.下列對文中加點的詞語及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貞觀”為唐朝君主唐太宗李世民的年號,歷史上有著名的“貞觀之治”,年號紀年法是我國古代常用的紀年法之一。
B.“遽進而言”的“遽”是“急忙匆忙”的意思,與《促織》中“遽撲之”的“遽”意思相同。
C.“人主”指一國之主,也作“人君”,如《諫太宗十思疏》“人君當神器之重”《屈原列傳》“人君無愚、智、賢、不肖”。
D.“陸氏抗表”的“抗”是“抗拒、拒絕”的意思,和《答司馬諫議書》中“欲出力助上以抗之”的“抗”意思相同。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述,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鄭仁基的女兒是個容貌美麗的佳人,文德皇后請求唐太宗將之留在后宮作為嬪妃,唐太宗于是將她聘為充華,發布了詔書。
B.魏徵在進言時先表明帝王作為百姓的父母應當憂百姓所憂、樂百姓所樂,然后指出唐太宗讓鄭氏之女入宮是有欠考慮的。
C.大臣們勸說唐太宗繼續冊封鄭女,有可能是因為他們要順從帝王旨意;陸氏極力撇清關系的行為,卻讓唐太宗覺得疑惑。
D.唐太宗認為陸氏擔心暗中獲罪遭貶是一種不正常的心理,這正反映出唐太宗自己的話仍舊不足以真正取信于人。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臣傳聞雖或未的,然恐虧損圣德,情不敢隱。(5分)
(2)女適陸氏,無顯然之狀,大禮既行,不可中止。(5分)
答
10.B(本題考查學生文言斷句的能力。“處儉”是“時為太子舍人”的主語,中間不能斷開,可以排除 AD:“常恐不全首領”是動賓短語,中間不能斷開,可以排除C。)
11.D(本題考查學生理解古代文化常識和文言詞語含義的能力。D.“意思相同”錯誤。“抗”:呈上。句意:陸氏也上表。/“抗”:抵制。句意:想拿出自己的力量幫助皇上來抵制這股勢力。可見,兩處的“抗”意思不同。
12.D(本題考查學生理解文章內容的能力。D.“唐太宗認為陸氏擔心暗中獲罪遭貶是一種不正常的心理”錯誤。從“外人意見,或當如此”可知,唐太宗認為陸氏擔心暗中獲罪遭貶是“一種正常的心理”。)
13.示例:
(1)我聽說的雖然有時不十分準確,但很害怕它會損害圣上的美德,不敢隱瞞自己的看法。
(2)鄭氏女許配陸家,沒有確切的證據,隆重的禮儀已經舉行,不可中途停止。
解析:本題考查學生理解并翻譯文言文句子的能力。得分點:(1)“傳聞”,聽說的;“或”,有時;“未的”,不十分準確:“隱”,隱瞞。(2)“適”,許配;“顯然”,確切:“狀”,證據:“既”,已經。(重點詞每詞1分,句意1分)
參考譯文:
貞觀二年,隋朝通事舍人鄭仁基的女兒年方十六七歲,是個容貌美麗的絕代佳人,當時沒有誰比得上她。文德皇后訪尋到后,請求留在后宮,作為妃嬪,太宗聘此女,封為充華。詔書已發,但冊封的使者尚未出發。魏徵聽說這個女子已經許配給陸家,就急忙進宮見太宗說:“陛下作為百姓的父母,撫愛百姓,應當以百姓的憂慮為憂,以百姓的歡樂為樂。自古以來,有道德的君主,把百姓的心愿作為自己的心愿,所以君主住樓臺亭榭,就想到百姓應有房屋安身;君主吃著美味佳肴,就想到百姓應該沒有饑寒交迫的擔憂;眷顧妃嬪之時,就要想到百姓也有娶妻成家的歡樂。這是國君的處常之道。現今鄭氏的女兒,很久以前已許配給別人,陛下聘娶她時沒有懷疑,也沒有詢問,此事傳播到全國各地,難道是作為百姓父母的國君應有的道義嗎?我聽說的雖然有時不十分準確,但很害怕它會損害圣上的美德,不敢隱瞞自己的看法。君王的一舉一動,都一定要記錄下來,我所希望的是陛下特別留神思考。"太宗聽了魏徵的話,非常吃驚,親自寫詔書答復他,深深地自我責備,于是停止派遣冊封的使者,下令將鄭氏女送還給她的舊夫。左仆射房玄齡、中書令溫彥博、禮部尚書王珪、御史大夫韋挺等說:“鄭氏女許配陸家,沒有確切的證據,隆重的禮儀已經舉行,不可中途停止。”此外,陸氏也上表說:“我的父親陸康在時,與鄭家有交往,有時互相饋贈資財,當初沒有婚姻交涉約為親戚。”并說:“外人不知道實際情況,妄自有這樣的傳說。"大臣們又勸太宗娶鄭氏女。太宗于是很狐疑,就問魏徵說:“群臣或許是順從旨意,陸氏為何過于這樣分辯?”魏徵說:“依我考慮,陸氏的本意可以知道,他把陛下等同于太上皇。"太宗說:“為什么呢?”魏徵說:“太上皇剛平定京城的時候,得到辛處儉的妻子,稍稍蒙受寵愛。辛處儉當時任太子舍人,太上皇聽到此事很不高興,就下令將辛處儉調出東宮任萬年縣令。辛處儉常懷恐懼之心,經常擔心不能保全頭顱。陸爽認為陛下現在雖然寬容了他,但擔心以后暗加譴責貶官,所以再三自我表白,本意就在這里,不值得奇怪。”太宗笑著說:“外邊人的想法或許是這樣。然而我所說的話,沒有能夠使人一定相信。"于是發出詔書說:“現在聽說鄭家的女兒,過去已接受別人禮聘,先前發出詔書的時候,對此事沒有詳細審查,這是我的不對,也是有關官署的過失。授充華的詔冊應停止執行。”當時的人沒有一個不稱贊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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